English

海关法亟待修改

1999-07-2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蔡岩红

 沿海各地海关从去年7月开始严打海上成品油走私的专项行动后,一次性、大数额的成品油走私大大减少,取而代之的是如同蚂蚁搬家、一次偷运几十吨的小数额的成品油走私。日前,毗邻港澳的拱北海关在调查一宗柴油走私案件的过程中,发现一艘船号为“金洋318”的走私船,竟在今年6至7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,往返14次,从香港偷运柴油走私到境内,走私总量超过1000吨。

走私分子为何变换手法?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郑跃声指出:这是不法分子慑于严打力度为降低走私风险而采取的对策,把单次走私数额控制在起刑点以下,是为了规避和减轻法律责任。最新修订的刑法明确了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,而“蚂蚁搬家”式的成品油走私绝大多数为一船装载几十吨,低于起刑点。走私分子正是钻了这么一个法律的空子,肆无忌惮地走私成品油。而现行海关法对此也没有更有效的处罚措施,只是没收走私物品,再处以等同货物的罚款。

(《法制日报》99.7.19蔡岩红文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